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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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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  根据(gēnjù)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关于(guānyú)做好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就业工作的要求,近日,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,共同组织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。通知全文如下(quánwénrúxià):

  2025年,全省统一招募(zhāomù)300名高校毕业生,安排到(dào)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(fànwéi)的县(市、区)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,强化基层促进就业服务(fúwù),服务期限为2年。各有关设区市(含平潭综合实验区,下同(xiàtóng))、县(市、区)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,具体抓好组织实施。

  (一)招募对象和(hé)条件

 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(pǔtōnggāoxiào)、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(不含成人教育培养(péiyǎng)类别等非本专科(běnzhuānkē)全日制高校毕业生),并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思想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;服从分配,志愿到(dào)社区(shèqū)从事工作;遵纪守法,敬业奉献,作风正派;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(wéifǎwéijì)违规行为。

  2.学习成绩良好(liánghǎo),具有相应的(de)专业知识,善于沟通,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
  3.往届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年龄一般不(bù)超过25周岁(zhōusuì)(即在2000年7月31日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(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),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。

 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保证(bǎozhèng)两年服务(fúwù)期内能正常履职。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,期满不予以(yǔyǐ)考核,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。

  5.报名人员须在7月(yuè)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(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);未获得毕业证书的,将(jiāng)取消派遣资格。

  已(yǐ)参加过服务社区(qū)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不再列入招募对象(duìxiàng)范围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募派遣低保、低收入家庭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岗位所在地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生源的毕业生、退役大学生士兵、残疾毕业生、少数民族毕业生。

  (二)组织招募(zhāomù)程序

  招募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由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,协同(xiétóng)组织、人社、财政、教育(jiàoyù)等部门实施。

  1.名(míng)额分配(fēnpèi)。福州市15名,漳州市40名,泉州市(quánzhōushì)30名,三明市50名,莆田市10名,南平市45名,龙岩市45名,宁德市55名,平潭综合实验区10名。

  2.组织(zǔzhī)报名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(shèhuì)工作部(gōngzuòbù)、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招募方案,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审定后,统一在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(wēixìn)公众号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当地相关网站向(xiàng)社会发布,组织报名。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、校园网、公告栏、海报等媒体,广泛宣传服务社区计划(jìhuà)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。

 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(héshì)的岗位(gǎngwèi)报名。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(yāoqiú)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。

  3.审查考核。各有关(yǒuguān)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,确定参加体检(tǐjiǎn)的高校毕业生名单。具体审查考核办法由各有关市根据(gēnjù)工作实际制订。

  4.组织体检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,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,组织入选的(de)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进行体检。

  5.确定人选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情况(qíngkuàng),确定拟招募人选,面向社会(miànxiàngshèhuì)公示3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(rényuán)。

  6.签订协议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《福建省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》,并将名单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备案。各地应加强(jiāqiáng)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。

  7.派遣报到。各有关设区市委(shìwěi)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及时派遣服务(fúwù)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报到。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(一)服务期间(qījiān)待遇

  1.服务(fúwù)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(de)生活补贴标准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%标准低200元的数额确定(quèdìng),社会保险(bǎoxiǎn)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由服务所在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依托(yītuō)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,统一办理社会保险(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)和人身意外(yìwài)伤害保险。

  2.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(guójiā)代偿(dàicháng)政策。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,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(chánghuán)。

  3.服务期间,由各级人社(rénshè)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(bǎoguǎn)服务。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,可(kě)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。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(de),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。

  各地、各高校(gāoxiào)可根据实际,制定(zhìdìng)出台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政策措施,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。

 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(zìzhǔ)择业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(hégé)的,享受以下政策待遇:

  1.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,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(shìyèdānwèi)招聘、企业吸纳就业(jiùyè)、自主创业、落户(luòhù)等方面的相关政策。

  2.当年服务(fúwù)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,可报考全省(quánshěng)招录公务员(gōngwùyuán)“四级联考”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。

  3.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(xiàn)(市、区),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,期满人员可(kě)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待遇。

  4.对于(duìyú)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(fúwù)社区计划的,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服务期满。

  5.当年服务(fúwù)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(qū)高校毕业生,有就业意愿的,由服务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(tígōng)就业指导和推荐(tuījiàn)服务。有创业意愿的,及时纳入当地“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(jìhuà)”等,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,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。

  6.服务期满(qīmǎn)考核合格,被机关事业单位录(聘)用或进入(jìnrù)国有企业就业的,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。

  7.服务期满考核合格、被录用为公务员的(de),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(zhōng)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,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(gōngzībiāozhǔn)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;被事业单位聘用的,岗位(gǎngwèi)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,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(rényuán)定级工资标准确定。

  凡(fán)通过享受政策待遇、被录(bèilù)(聘)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,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(zhuānmén)职(岗)位、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。

  (一)户口(hùkǒu)、档案、组织关系管理

  服务(fúwù)期间,户籍关系由毕业生(bìyèshēng)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。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(xiàn)(市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。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。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,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(chéngxù)办理。

  1.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、保险、体检、培训经费由(yóu)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。

  2.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要按照政策规定,及时、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(shēnghuó)补贴、社会保险和国家(guójiā)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。服务(fúwù)期间解除协议的,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。每年年底(niándǐ)前,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委社会工作部。

  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xiàn)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要按照“谁用人(yòngrén)、谁负责”、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,加强对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
  1.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(suǒzài)的县(市、区)委社会(shèhuì)工作部、所在街道(镇)和(hé)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(lǐngdǎo)责任,经常性检查指导、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,注重将(jiāng)其纳入党群(dǎngqún)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,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,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,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2.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(míng),最多不超过2名。服务期间,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。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,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(bùnéng)继续服务的,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(shēnqǐng),并履行有关手续,方可离开。

  各地(gèdì)具体招募方案将陆续发布。

来源: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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